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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人辞职是不是人走账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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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人辞职是人走账清的。

临时工工人辞职是人走账清,工人辞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,属于劳动报酬的是双方达成协议执行后就结束了,如果是个人与公司的欠款是另外算的。但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,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
工人辞职即辞去职务,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。

工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:

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,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、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,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;

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,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;

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,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。

综上所述,现行法律虽然没有规定离职时工资什么时候结清,但是根据各相关法律的规定,用人单位应该在员工离职时结清所以钱财。

【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】: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

第二十四条

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,劳动合同可以解除。

第三十一条

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,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。

第三十二条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:

(一)在试用期内的;

(二)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;

(三)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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